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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院长:法院要勇于面对媒体监督

发布时间:2009-07-18  来源:新华网-新华法治  字体大小[ ]

      新华网广州7月18日电(记者孔博)广东高院院长郑鄂在日前召开的广东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会议上要求广东各级法院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对于媒体关注的工作举措或案件,要事先做好应对预案,要以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把相关背景、依据、目的等解释清楚。

    郑鄂说,只有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才能在事关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分明。对媒体监督决不能装聋作哑、无动于衷。凡是媒体批评正确的,要勇于面对,及时公开信息,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郑鄂表示,树立法律和司法权威,必须大力加强司法宣传,增强司法公开性和透明度,司法宣传要有助于让人民群众得到启示,排疑解惑,使公正司法和社会正义成为主流共识。

    郑鄂说:“客观正确的舆论监督是促使我们认清自身问题的一面镜子,是促使我们改进工作的动力。凡是媒体关注的在正在审理中的案件,人民法院都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处理,在坚持依法公正妥善处理的同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彭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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